我省近20家被“监控”上市公司“压力不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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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环保部日前发布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
我省近20家被“监控”上市公司“压力不小”

记者 俞宝强
 

上市公司漠视环保的行为,今后有望得到改观。昨日,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,国家环保部将采取“行动”,针对火电、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,准备立法管理。目前我省66家上市公司,近20家在“监控”之内。这些“大佬”如何才能“安身立命”?       

政策: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将强化

近年来,企业重大污染事件频发,而这些污染到底造成怎样的环境影响,公众依然无法获知确切的答案。其中,今年7月初,紫金矿业污水池渗漏致福建汀江污染事故瞒报长达9天,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。有专家指出,为避免今后上市公司因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缺漏,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,必须强化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,强制它们履行和承担起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。

上市公司环境违规的现象普遍存在。更大的问题是在信息公开方面,对企业本身的违规情况披露有限。日前,国家环保部针对部分地方对于上市公司环保督查不力的行为,发布了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特别强调要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,细化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。

利好:长期看有利于实现产业和技术升级

今年8月份,我省皖维高新、华星化工及在皖投资的公司维科精华三家上市公司,就已经被通报责令整改了。

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指南》主要针对火电、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。我省66家上市公司,近20家在“监控”之内。这么庞大的“阵容”如何才能幸免责任?

“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上市公司可在发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”。据介绍,在《指南》中还规定,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、挂牌督办、环评限批、被处以高额罚款、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、被责令拆除、关闭等重大环保处罚的,应当及时递交环境报告。

“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推动这些公司实现产业和技术升级,对整个资本市场也具有正面影响”。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认为,此次《指南》的出台无疑是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,即对于上市公司的环境监管未来将越来越趋于严格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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